查看: 760|回复: 0

[互联网新闻] 由新浪微博“名人崇拜效应”谈网络使用行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5-5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也许有朋友会疑惑名人效应真的这么厉害吗?除了从新浪微博的关注度排行榜可以看出前十名清一色是名人(数字为粉丝数)之外我们还可以从几个不同的现象,来看看迷恋/崇拜名人到底在网络使用行为上造成哪些现象:

姚晨 7,867,103

小S 6,913,374

蔡康永 6,328,909

赵薇 6,251,592

何炅 5,651,969 (湖南卫视主持人)

谢娜 5,551,992 (湖南卫视主持人)

杨幂 5,364,721 (艺人)

李冰冰 4,974,493

黄健翔 4,929,025 (体育评论员)

李开复 4,867,536

搜索行为

笔者试着从今年一月起每周的Yahoo! 奇摩搜索热门关键字排行做统计,结果是—搜索名人或当时爆红的事件人物的占上榜关键字的大约近60%,其余才分别是搜索不同的事件、地点、新闻、商品等。可以看出名人是网友在搜索时最常使用的关键字。

而根据美国的相关统计,有关名人的搜索会因为下列的事件而激增,根据影响程度依序是名人的性丑闻、名人的死亡(但不是所有名人的死亡都会受到关注,近期比较具代表性的应该是伊莉莎白泰勒)、名人惹上麻烦、约会绯闻、名人结婚、生子等等。

名人崇拜程度分级表

曾经担任约会网站True Beginnings的首席心理长Chief Psychology Officer的心理学家贺朗(Jim Houran)与麦克卡森(McCutcheon)、兰格(Lange)在陆续访问了20,000位受访者有关对于名人的看法与态度后,发展出一套人们对于公众人物迷恋程度的分级制度,称为名人崇拜分级表(celebrity worship scale)。

贺朗发现所有的受访者都至少可以归在三个名人崇拜阶段的其中一段,其中第一个阶段是娱乐/社交阶段 (约占73%),这一级的人对公众人物带着一种正常的关注,算是为了消遣或者社交目的。处在这个阶段的人把对于名人的兴趣当作是社交行为的催化剂,让彼此有些话题可以讨论。

而第二个阶段起对于名人的兴趣就更加强烈,会开始把名人与自我产生连结,故称之为自我/强烈阶段(约24%),在这个阶段的人会认定我相信我所爱的名人是我的心灵伴侣,因此处在这个阶段的人会开始出现从社会抽离的现象,只关心自己心爱的名人动态或报导,而逐渐减少与自己身边的人互动。看起来蛮熟悉的?没错,许多追星族就属于此一类。

第三个阶段则进入到所谓的病态边缘阶段(约3%),对于名人的沈迷已经成为一种痴恋,处于这个阶段的人会认为只要为了我所爱的名人,什么事我都愿意做甚至是为了可以亲近我所爱的名人,即便犯法我也不在乎。像是这两天新闻报导里长期半夜打电话给某位女性议员表达爱意的男子就属于这一类型。

基于上述原因,由名人亲自(或号称亲自)经营的微博,除了可以让关注者多了许多彼此讨论的话题之外,在某些事件发生时也可以看到第一手的资讯与名人的想法、说法。对于逐渐进入沈迷阶段的名人粉丝来说,也彷彿随时可以窥见自己心仪的名人的一举一动。几乎满足了所有对名人有着不同程度关心以致于崇拜的人的需求。而根据DCCI 2010中国互联网微博与社区(社群)调查研究报告的统计资料,新浪微博男性使用者57%,女性使用者占比43%,在使用微博目的的差异上,女性使用者在“朋友、社会名人”等方面的关注度比男性更高,而男性则较多关注“所在行业专家”,显示出男性在使用微博上相对女性更加关注与事业相关的内容。

也因此可以这么说,新浪微博主动操作的名人效应加上名人认证(经过新浪微博认证的名人超过30,000人,包括娱乐、财经、媒体、体育、科技等各界知名人士)、推荐可关注名人群组等设计造就了新浪微博在中国的巨大成功。

文章来源:Inside.com.tw
温馨提示:
1、本内容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2、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本内容若侵犯到你的版权利益,请联系我们,会尽快给予删除处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客服QQ/微信
860854895 周一至周日:09:00 - 22:00
十五年老品牌,学习网上创业赚钱,首先普云网-分享创业资讯_最新网络赚钱项目资源论坛,值得信赖!
普云网-分享创业资讯_最新网络赚钱项目资源论坛 版权所有!

本站内容均转载于互联网,并不代表普云网-分享创业资讯_最新网络赚钱项目资源论坛立场!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QQ|小黑屋|广告服务|加入vip|APP下载|手机版| 普云网 ( 鄂ICP备2023000076号-1 )

GMT+8, 2024-11-26 21:22 , Processed in 0.360653 second(s), 33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