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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新闻] 传销“变种”盯上互联网 穿上网购“外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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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8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商报讯(记者 杨圣泉)昨日,市公安局发布警情提醒:曾猖獗一时的传销活动目前出现“变种”,一些传销组织盯上互联网,利用网络平台假借网购名义进行非法传销。近日安徽警方侦办了一起利用“飞翔购物超市”网站进行传销活动的案件,在一宾馆现场抓获了一名正在进行网络传销的犯罪嫌疑人。

  据安徽警方通报,近一段时间,一个名叫“飞翔购物超市”的购物网站,虽主页显示有几百种商品,但能够打开的只有固定的几种商品,其余商品显示处于“补货”状态中,其商品质次价高。经查,“飞翔购物超市”利用网络平台假借网购名义,于去年12月份开始在安徽省抚州、宜春、吉安等多个市县进行传销活动,其中一名叫欧阳早升的人,自去年12月以来便发展了近百人从事网络传销活动。查明基本情况后,安徽警方近日采取行动,在一宾馆将正在进行网络传销的王某抓获,挽救了近百名掉进网络传销的人员。

  据了解,“飞翔购物超市”利用网购进行传销活动,组织严密,隶属于“香港英皇集团”,而“香港英皇集团”在内地的深圳、茂林设有分公司,王某只与其中一人联系,不能进入“香港英皇集团”及深圳、茂林二个分公司网址。平时他凭会员账号及密码进入“飞翔购物超市”网站进行传销活动操作。

  案情交8000元成“四星总监”

  以拉人头提成获利为饵

  经查,该传销组织采取一系列的提成和分红模式,会员为四个级别:1000元是“一星总监”,2000元是“二星总监”,4000元是“三星总监”,8000元是“四星总监”。加入者花1000~8000元不等的金额,购买价高质次的商品获得总监称号后即成为会员,然后每人都会有一个会员身份号。在成为会员后,传销人员凭会员身份号及密码方可进入“飞翔购物超市”网站进行购物操作,传销人员在网站进行购物操作完成交易后,推荐人则在购物主页上留下所推荐的人员姓名,“飞翔购物超市”根据推荐人的级别和销售额度进行返利,通过网上银行将钱转到推荐人的账户。

  “飞翔购物超市”规定返利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必须发展两个下线,每个下线都要下单购物才能返利,每两个购物单才有返利,返利的比例选两个购物单中价格最高者50%;第二步当发展到第二级会员,就可以从第二级会员所购买的商品总额里进行提成,具体的标准为:“四星总监”可以提成16%,“三星总监”可以提成14%,“二星总监”可以提成12%,“一星总监”可以提成5%。再向下层次发展都按比例收取提成,以此类推。“飞翔购物超市”以拉人头提成可获巨利为诱饵,使人产生回报率高的错觉,导致众多人员陷入传销泥潭不能自拔。

  网络传销的三大种类

  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有关负责人昨日介绍,网络传销主要类型有三种:

  1传统传销的网络化

  传销组织仍以推销商品为主,借助互联网这个信息平台,将其制定的“游戏规则”设计成销售管理软件系统,通过不断发展下线,来实施会员管理和资金运作。如2004年的“江阴五行茶”传销案,江阴市营养保健研究所就是利用互联网这一平台推销五行茶系列商品,建立消费会员之间的上下线关系,形成6400余人参加的传销网络。

  这种以“拉人头不见物”为标志的金字塔型传销,用虚拟的网络取代了传统的商品销售方式,以下线交纳会员费来支付上线的奖金和工资。

  2多层次的网络版虚拟传销

  组织者利用群众的投资心理,大肆宣传高投入、高回报,虚拟一个所谓具有重大投资价值的项目,诱骗群众参与网络投资,并要求参加人员发展其他人加入。

  3新型网络投资理财模式传销

  “网络销售”隐蔽性很强

  结合我市前期破获的一些传销案件,我市警方提醒市民,在“加盟连锁”、“特许经营”等传统传销方式受到打击之后,目前网络传销借用的名号主要有:“网上购物”、“网络直销”、“网络营销”、“网络代理”、“网上学习培训”、“电子商务”等,非法进行网络传销。

  警方表示,网络传销虚拟性强,比传统意义上的传销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极易跨地域性传播,监管难度大,市民要掌握识别传销的基本知识,切勿轻易相信网上的快速致富信息,以免坠入传销组织设下的陷阱。

  (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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